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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池的贮存

发布日期:2019-03-27 15:20:24

电池的贮存


蓄电池应贮存在低温(-15-40℃)干燥清洁的房间,避免阳光直射。

电池在放置过程中,由于自放电而损失容量,其第一次放电容量会比额定容量低,一般经 过2—3个充放电循环后就可以达到其额定容量。

当电池长期放置不用时,需定期对电池补充电,其补充电周期见 (表2)

表2
存储温度 补充电周期
低于 20 oC(68oF): 12个月
20 到30oC(68 to 86oF): 6个月
30到 40oC(86 to 104oF): 3个月

 

电池自放电是指当电池开路放置时,由于内部发生电化学反应而损失容量, 其自放电 速度 与电池环境温度有很大关系。
为电池贮存时间与温度的关系图。

 

电池开路电压与剩余容量关系:

通过测量电池的开路电压也可以判断出剩余容量,为电池的剩余容量和开路电压 之间的关系曲线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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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维码